近日,罗先生向龙泉工商投诉反映称:他以金江小区某装饰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,在结算时,商家把未进行装修部份计算在内,共计装修费用为人民币26900元,付款后,消费者进行核算,费用为25100元,发现多支付给商家1800元,要求商家退还多支付的人民币1800元,但商家以装修负责人不在为由,拒绝解决,多次协商未果。
龙泉分会接投诉后,及时派出两名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了解,经调查,投诉情况属实。工作人员于当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,双方达成协议,由商家按消费者的要求退还人民币18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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